各市水利(水务)局,广德、宿松县水利(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141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16年度全省申报晋升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厅直单位申报晋升水利水电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条件,按照省水利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皖水人〔2016〕9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5〕238号)要求,申报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不作为必备条件。
(三)从2016年起,申报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实际自行规定。
(四)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81号)要求,自2016年起,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每年接受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90学时,对于达不到规定年度学时和高级近5年、中级近4年累计学时的,一律不予申报。
(五)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现仍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基层单位(不含县城)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的申报人员和符合中专学历申报条件的人员,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须提供所在县(市、区)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现仍在野外水利艰苦岗位或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的简历表。
(六)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面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附件8)。
(七)非水利水电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的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参加省水利厅组织的水利水电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定于10月下旬,具体专业知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送材料时,还需报送《水利水电专业知识测试报名表》(附件9)。
二、申报材料
(一)各市或省直管县、厅直单位人社(人事)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2016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附件1,Excel格式,报电子版)1份。
(二)主卷材料一套
1、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材料(附件2);
2、单位公示证明(附件3);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4);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份;
6、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各1份;
7、主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复印件(市厅级以上);
8、《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1份(附件5);
9、《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正反面打印,附件6);
10、反映业务能力水平的技术工作总结1份(2000字左右);
11、反映个人学术水平和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三)副卷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高级一式25份,中级一式15份(均为A4纸正反面打印,不得附页);
3、论文、论著原件(申报高级2篇,申报中级1篇);
4、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审核后即退还);
5、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报送工程师评审材料要求与高级工程师基本相同,主、副卷材料须打印。主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便于评审会评审(不宜过厚,选择主要业绩材料编印、装订成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卷(副卷)》(附件7)填好后,分别贴在申报材料主卷(副卷)袋封面上,申报材料袋一律用牛皮纸档案袋,不得用档案盒。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开展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厅直单位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是加强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申报人员,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晋升做好人事人才服务。
(二)严格审核把关。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厅直单位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及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指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严格审核把关。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资格条件和程序的一律不得上报。申报材料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情况由单位人事部门如实填写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公示无异议人员方可申报推荐。凡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之后5年内不得申报,并在全省水利系统通报。
(三)统一报送材料。2016年度全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和厅直单位申报工程师材料报送时间从2016年10月17日起,2016年10月26日止(厅直及有关单位报送时间:10月17日至19日,各市及省直管县报送时间:10月20日至26日,节假日正常受理),报送地点:合肥市九华山路48号省水利厅人事处9楼907室。对逾期报送以及申报者个人单独报送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规定,面试(专业测试)收费标准为:100元/人;评审费收费标准为:高级300元/人,中级160元/人。
联系人:夏军,联系电话:0551—62128074。
附件:1.2016年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2.申报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评审材料
3.单位公示证明
4.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5.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明登记表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7.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卷(副卷)
- 8.破格申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表
- 9.水利水电专业知识测试报名表
2016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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